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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5人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2-12-22

一、学校简介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7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培养大专层次幼儿园和小学师资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师范类学校。开设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艺术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1个专业。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与赣南师大联合培养专升本小学教育专业。教职工329人,在校生9100余人。

自1977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以德树人、全面发展”的育人思想,形成了“厚德、笃行、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40000名毕业生。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实践行知思想、推行素质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陶研学校、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第二届江西省文明校园、全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学校安全保卫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团委、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荣誉。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25名,其中教师18名,辅导员5名,心理咨询师1名,会计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人员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留学生管理中心的学历认证有关材料。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2.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12月31以前出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计算方法为: 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12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其他条件

(1)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报名事项

1.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服务网(https://www.jxrcfw.com/exam/enroll/1054723080062382080)

2.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3.报名流程:报考人员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https://www.jxrcfw.com/exam/enroll/1054723080062382080,进入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本次考试不收费)

4.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可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2)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面试。因故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3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zyzrsc@163.com邮箱;无故缺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先预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抚州幼儿高等专科学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抚州幼儿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一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测试

(一)测试方式

教师岗位测试方式为说课,辅导员和其他行政岗位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时限为12分钟。

2.说课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引进岗位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使用统一指定教材(详见附件3),测试总时间42分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说课12分钟)。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成绩计算

(一)说课、结构化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二)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围体检和考察环节。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分者入闱;说课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三)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市人社局会商同意,可从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1次。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7779450922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128065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说课教材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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